山东昌邑海能化学有限责任公司8万吨/年环氧丙烷搬迁
联产8万吨/年环氧氯丙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目前已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公司拟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致电我公司联系查阅,联系电话为1568988110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企业厂区周边5km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反馈至我公司负责人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hainengazb@163.com);
(2)公众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限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昌邑海能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6月13日
提取码:qj8f